行政学及国家行政管理论文_党政联合发文规范属
文章目录
一、法治体系二元结构下的“双重属性论”:作为一种“规范”的党政联合发文
(一)“双重属性论”的论点及相关论证
(二)存在的局限性
1.一般性和特殊性之间的张力
2.独立性和交融性之间的张力
3.描述性和规范性之间的张力
二、面向法治实践的“单一属性论”:作为“党内法规”的党政联合发文
(一)“单一属性论”的论点
(二)论题一:党内法规溢出效力是否具备正当性
1.肯定说
2.否定说
3.特殊效力说
(三)论题二:对党务信息公开是否可以进行司法审查
1.彻底的“单一属性论”立场
2.折中的“单一属性论”立场
三、重新思考党政联合发文的规范属性:国家治理体系视域下的“复合属性论”
(一)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及“复合属性论”的提出
(二)党政联合发文规范属性要素及其识别机制
1.党政联合发文规范属性要素
2.党政联合发文规范属性识别机制
(1)事项识别机制。
(2)职能识别机制。
(3)作用识别机制。
(三)党政联合发文规范属性识别路径的“三个转向”
文章摘要:党政联合发文的规范属性界定是法学和国家治理领域非常重要的问题。目前学界观点主要有"双重属性论"和"单一属性论"。"双重属性论"从法治体系二元结构出发,侧重强调党政联合发文的一般"规范"特征,从而模糊了党规和国法体系的边界;"单一属性论"从法治实践出发,片面强调党政联合发文"党内法规"的一面,从而导致权利救济不足。基于此,本文提出"复合属性论",即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视域出发,着力于在法治体系之上的更大系统内重构党政联合发文规范属性要素及其识别机制,在规范属性识别路径上实现从规范到情境、从主体到功能以及从区分到协同的"三个转向"。
文章关键词: